
关于在奥运期间发起奥运紧急医疗救援联盟活动的通知
急管字[2008]04号
签发人:赵永春
各省会、自治区、直辖市、奥运项目举办城市、计划单列市急救中心: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精神,落实卫生部相关应急工作的指示要求,响应全民办奥运的方针,根据《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同意在奥运会期间发起奥运紧急医疗救援联盟活动的函》(卫医疗便函【2008】60号)和《3月29日“海口主委扩大会”形成的决议----同意发起奥运紧急医疗救援联盟活动》,中国医院协会急救中心(站)管理分会决定联合各地急救中心、网络医院、保险公司第三方服务机构、保险公司,发挥社会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在全国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直辖市、奥运项目举办城市、计划单列市共37个城市范围之内开展奥运紧急医疗救援联盟活动。当奥运观众(持奥运门票并注册)在37个城市范围之内发生意外伤害时,联盟将在各地急救中心和网络医院(三级以上)提供保险额度(院前急救1000元、院内急救5000元)之内免费的医疗紧急救援服务,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此次活动由卫生部医政司支持,中国医院协会主办,中国医院协会急救中心(站)管理分会、远盟康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共同承办。
希望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奥运紧急医疗救援联盟工作,具体工作详见以下附件:《奥运紧急医疗救援联盟项目方案》、《奥运紧急医疗救援联盟参与城市急救中心工作重点》、《奥运紧急医疗救援联盟急救中心服务确认函》、《奥运紧急医疗救援联盟项目督导岗位制度》、《奥运紧急医疗救援联盟备用金管理办法》随本通知一并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将《奥运紧急医疗救援联盟急救中心服务确认函》(含回执表)于5月9日之前反馈至管理分会(按要求填妥后,先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传送至管理分会,同时将原件以挂号信或快递形式寄至管理分会)。
中国医院协会急救中心(站)管理分会办公室(北京急救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3号 邮编:100031
联 系 人: 翁文杰 王越
联系电话:010-66098459 010-66098441(办公室)
手机:13381163819(翁文杰) 13911071170(王越)
传 真:010-66098459
电子邮箱:wenjieweng@sina.com
附件:1、《奥运紧急医疗救援联盟项目方案》
2、《奥运紧急医疗救援联盟参与城市急救中心工作重点》
3、《奥运紧急医疗救援联盟急救中心服务确认函》
4、《奥运紧急医疗救援联盟项目督导岗位制度》
5、《奥运紧急医疗救援联盟备用金管理办法》
中国医院协会急救中心(站)管理分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